离婚有哪些途径?离婚手续怎么办理
来源:隆回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slygjt.com/ 时间:2020-12-08 15:12:40
网友咨询:请问离婚手续要到哪个部门办理?都需要经过哪些部门盖章?费用是如何收取?就久能办好?业内人事或知情人透露一下。
律师回复:离婚有两个途径:
一、协议离婚
1、离婚登记的条件
a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。
b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c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d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。
2、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
a本人常住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。
b双方的结婚证。
c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。
d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。
3、离婚登记的程序
a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、县级市民政局(或镇人民政府)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。
b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。
c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,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。
d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协议书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,予以登记。
4、离婚登记的时限、收费标准
a登记时限:证件材料齐全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b收费标准: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
二、诉讼离婚
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,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,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。
离婚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离婚,或者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争议的,希望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一般采用诉讼离婚。诉讼结束之后,判决离婚的,离婚当事人可凭借法院判决书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。